渝建〔2016〕181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授予北大资源•悦来一期(A、B区住宅
部分)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审,由重庆悦丰地产有限公司申报的北大资源•悦来一期(A、B区住宅部分)等3个项目(具体名单附后)符合相关标准关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等规定,达到了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相应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金级)的要求。经公示,同意授予北大资源•悦来一期(A、B区住宅部分)等3个项目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相应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金级)。
特此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转自市乡建委网址:http://www.ccc.gov.cn/xygl/jzjn/jndt/2016-05-13-8473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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